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绵阳开展《四川省禁毒条例》与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04.07.2020  02:00

  6月29日-3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禁毒条例》与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组长刘作明率队赴绵阳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和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绵阳市涪城区绵娟路小浮桥派出所、太极药业三台分公司,检查《四川省禁毒条例》和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绵阳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等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组对绵阳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绵阳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学法用法、营造法治氛围,健全法制工作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成效突出。

 

 

 

  刘作明指出,禁毒工作关乎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工作关乎政治安全,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他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将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转变工作理念,强化综合治理,切实推进禁毒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力量,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还走访了当地部分困难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困难情况,并联系了部分基层省人大代表。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德彬、余融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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