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等11个部门近日决定,从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联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与此同时,这些违法犯罪的重要案件信息、相关法律文书将及时公开上网。涉及环境和食品重要案件信息一律上网。
省检察院还将按照最高检的要求,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犯罪线索,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切实防止以罚代刑。 (省检宣 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