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28.02.2014  16:32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政府采购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院按照《关于加强2012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编报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检发计划〔2013〕21号)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检察业务装备实施计划的批复》(川检发计划〔2013〕36号)要求,需采购TY-1209GJT手机信号跟踪仪2套、PGLUX20型多道心理测试仪1套、e-DEC2019型侦查包1套、e-DEC狼蛛6000型手机检验系统1台。为了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的侦查取证设备进行数据的无缝对接,且四川天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TY-1209GJT手机信号跟踪仪生产商和其余拟采购设备在四川省区域的唯一代理。故我院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四川天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上述设备。现就此事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日期从2014年3月3日起至2014年3月7日止。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眉山市财政局。地址:眉州大道西二段116号。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28—38166770。

本次拟采购供应商为:四川天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