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将防止冤错案列为年度首要任务

27.01.2015  13:15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 今天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称,明确了今年的5大重点任务,排在第一位的是“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

  每年在人代会上所做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都会对当年的工作重点作出部署。盘点2010年至今6年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至2013年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均未提及“冤错案”。2014年的工作报告,总结2013年工作时,列出了检察机关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做出的部署:严格把握逮捕标准、严格执行证据制度、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等,但是对于2014年的年度工作重点,2014年的工作报告也未提及“冤错案”。

  而今年的工作报告,不仅在总结去年工作时,多次提及防止冤错案,而且还将“防止冤错案”列为年度首要任务,此系6年来的第一次。此前5年的年度首要任务,多强调“服务首都”,如去年“积极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2012年,“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北京“冤错案”预防机制发生转变

  池强所作报告显示,去年,北京冤错案预防机制已有变化,“逻辑链条”从前年的“严格把握逮捕标准、严格执行证据制度、严格遵循诉讼程序”,转变为“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准确把握起诉标准、着力统一司法尺度”。

  对于上述转变,池强称,“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

  池强强调,今年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十八大以来纠正重大冤假错案23起

  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关于防止冤错案的变化,折射出我国十八大以来纠正冤假错案的力度。初步统计,十八大以来纠正的重大冤假错案已达23起,如呼格案、念斌案、徐辉案……

  每一起重大冤错案被纠正时,都会引发各界的反思,探讨冤错案的成因,检察机关也常被专家学者指责为“跟侦查机关形成‘利益共同体’”,“侦查机关‘做什么饭’,无论是‘夹生饭’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检察机关就‘端什么饭’”。

   ■ 回顾:过去5年北京市检察院工作报告首要任务

  2014年:积极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

  2013年: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1年:积极服务首都科学发展。

  2010年: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 数说:防止冤错案

  去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

(原标题:北京市检察院首将“防止冤错案”列为年度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