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对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决定逮捕(图)

15.10.2014  12:58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综合报道据最高检官网消息,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2014年9月28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3月17日,邹平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邹平简历

邹平,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重庆江津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毕业于南充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

1982.09-1986.07 南充师范学院中文系学生

1986.07-1989.10 南充地委党校教师

1989.10-1992.01 南充地委组织部干事

1992.01-1994.02 南充地委组织部副主任干事

1994.02-1996.12 南充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1996.12-2001.03 阆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 2000.04-2000.06清华大学经济干部班学习)

(1996.09-1998.05西南师大经管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1.03-2001.09 阆中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1.09-2002.10 阆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2.10-2003.01 蓬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03.01-2006.12 蓬安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其间:2003.03-2003.07四川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6.12-2007.06 蓬安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7.06-2011.10 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1.11 蓬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1.12 南充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蓬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2-2014.05 南充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 当选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4.03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省第九次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