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宏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5.08.2022  10:21
刘宏武 资料图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宏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宏武,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宏武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