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检察官被控非法收钱 监控录像还其清白
04.09.2014 18:52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王玉姗)“现在全社会都在反腐,你们这儿的检察官还敢乱吃钱,必须给我一个说法!”9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近日,一名梁姓男子和涉嫌危险驾驶罪的24岁儿子梁某来到成都市郫县检察院公诉科,控告该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非法收受了其子保证金3000元。
据了解,梁某于2月23日凌晨在郫县某处驾车越过道路中心线,与一辆货车迎面相撞。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时,发现其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况,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了每百毫升222.3毫克。随后,梁某向公安机关主动供述了酒驾一事。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社会危险性较小,公安机关于4月8日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由其父担任保证人。
收到梁姓男子的反映,郫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桂英采取了调取监控,当面彻查的方式。该院副检察长王彤会同嫌疑人父子来到检察院监控室,启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回放功能。检察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解读:“此时你儿子在接待大厅候谈区,而后公诉干警通知他上二楼公诉科办公区,这是你儿子在办公室办理手续……”录像全方位再现了梁某来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的全部过程,证明了没有私自会见,也没有私下收受现金的事件发生。
在监控录像证据前,24岁的梁某承认是自己谎称需要交纳保证金骗得家里现金后花光了,怕父亲追究,情急之下撒了谎。真相大白后梁父深感负疚,郫县检察院本着对年轻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郫县检察院公诉科李检察官告诉记者,取保候审包括保证金保证和保证人保证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不能够同时对同一个人采用。由于涉案的梁某采取人保方式取保,法律规定不能再对其收取保证金。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04.09.2014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