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对国检之标行务实之举绣民生之花

05.04.2017  19:41

 

广安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围绕省级验收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反馈的问题,下足“绣花”功夫,着力补齐短板,以脱贫摘帽统揽全局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树立全局意识,凝聚攻坚之势。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意识,把脱贫摘帽国家考核验收作为当前工作重心,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4次推进会,形成上下联动迎检态势。组织多批次人员赴兰考县、井冈山市、旺苍县、苍溪县学习国家贫困县摘帽第三方评估和省际间交叉考核经验,开展多层面督促指导。出台《关于开展脱贫攻坚迎国检督导工作方案》,实行市级领导包片负责制,协助当地做好国检准备。市县两级行业扶贫部门组建业务指导组,重点对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的15个乡镇、122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排,不断提高脱贫指标质量和水平。成立县级领导带队的多个小分队,全面覆盖2014-2016年的脱贫户、未脱贫户、非贫困户,做到问题排查全方位、无死角。乡镇、村社一线党员干部发扬苦干实干精神,重点对5大类13小类问题彻底整改。

二、创新利益联结,稳定增收之路。始终把稳定增收作为脱贫的核心,多举措多渠道促进贫困群众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坚持优先布局贫困村产业、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成片推进、整村发展龙安柚、葡萄、花卉等特色产业近20万亩,通过土地入股分红、劳务服务、反租倒包等方式将贫困户纳入农业产业化链条,带动贫困对象稳定增收。不断完善“保底收入+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基地+贫困户”等多种经营模式,通过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带动5.1万户贫困户增收致富。成立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将村内撂荒地、集体土地、山坪塘等闲置资产以入股形式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实行规模化经营、公司化运作,全市贫困村中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占76.9%,其中待国家验收的村达100%。加大贫困村土地、林权、房屋等确权登记力度,采取土地流转、产权抵押等方式,贫困户户均获得收入450-700元。

三、统筹兜底政策,夯实保障之基。继续保持国家贫困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将低保标准提升到3360元/年,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切实保障所有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实施农村廉租房、易地扶贫搬迁、防灾避险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五改三建”等项目,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让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县域内住院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继续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的衔接机制,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通过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落实惠民政策、提升教学质量等措施,杜绝因贫辍学现象。对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群众,实施就近安排集中供养,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四、兼顾点面带动,解决插花之难。正确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既瞄准重点村,也兼顾插花村,让扶贫政策、帮扶项目覆盖所有贫困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抓好连片带动,对乡镇区域内零星分布的贫困户,在统筹安排水、点、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实施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措施,将插花贫困户全部纳入扶持范围,帮助插花户依靠就业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抓好企业带动,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加工点、吸纳劳动力就业、销售农副产品等方式,带动村增收、户脱贫。抓好帮扶带动,针对没有派驻第一书记的非重点村,实行干部结亲结对一户不漏的进行帮扶,通过提供政策信息、寻找致富门路、解决实际问题,帮助贫困户脱贫。抓好辐射带动,发挥强村、强企和经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通过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兴办特色基地,辐射带动插花村贫困户脱贫。

五、强化正向引导,破除陈规之习。强化扶贫政策、扶贫成效宣传,重视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及时掌握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深做细群众工作,让贫困群众认可脱贫成效,积极主动脱贫,展现良好精神面貌。针对不了解政策的,向群众讲清楚能够享受的政策、已经享受的政策、脱贫之后还能享受的政策。针对收入不明白的,开展收入账培训,与群众一起算账,一笔一笔核实。针对相互攀比的,通过村规民约、院坝会等载体,引导贫困户、非贫困户、临界困难群众,正确对待帮扶差异。积极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通过自立自强实现稳定脱贫,广泛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扎实抓好“四好村”创建和“农民夜校”建设。以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进农村等多种手段,推动农村现代生活方式和文明习惯的养成。

六、探索长效机制,巩固脱贫之效。持续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不断提高脱贫对象生产生活水平。将帮扶范围扩展到2014年、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对已脱贫对象分县按照5%-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标标准,补齐短板,做到无漏项、无缺项、全达标,防止返贫现象发生。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实行一定三年不变脱贫后再持续帮扶两年,确保已脱贫对象稳定脱贫,持续增收。整合养老、残疾、低保等政策实行兜底保障,逐年上调补助标准,对特别困难的脱贫户将低保标准上调到300元/月,对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实行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个月低保帮扶政策。积极发动引导社会参与,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至少帮扶3个、2个、1个以上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30户、20户、1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