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06.05.2014 18:54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盐亭县菊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
联系方式:13708127441
法定代表人:胡学红
被投诉人:梓潼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梓潼县城北新区2号楼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14年4月18日对“梓潼县农业局2013年产油大县物资采购项目(ZCZ[2014]17号)第一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4年4月25日向梓潼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未向参与项目投标人口头介绍或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对账情况和交换票据情况,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产品未登记油菜使用范围。
经审查:1、经核实,被投诉人在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了查验,并在开标前对投标保证金查验情况向投标供应商进行了口头介绍;2、招标文件未明确采购产品的使用范围。
综上,本局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处理如下:
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5月6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6.05.201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