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费”咋还在收? 取消的是个空收费项

27.02.201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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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民李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称之前听说四川今年起取消了“档案管理费”,但成都市人才市场还在收取。对此,成都商报记者昨日咨询了省财政厅、市人才市场。

  据了解,2012年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发出通知,降低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收费标准。通知要求,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通知称,该收费项目三年后自动取消。因此,目前国家尚未取消这一项目,所以仍需缴纳。

  那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的“档案管理费”到底是什么项目呢?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解释,以前,四川制定了“档案管理费”这一项目。但此后,国家又制定了“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这一项目。因此,各地人才机构都遵循国家的规定,在收取该项费用,而没有执行“档案管理费”。也就是说,四川以前制定的“档案管理费”,市民此前也没有缴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