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档案安全责任实行“一票否决”追究制

02.09.2016  02:34

四川在线消息(刘君 记者 郝勇) 9月1日记者从在成都召开的全省档案安全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档案局明确,要坚守档案安全“底线”,强化档案安全责任“一票否决”追究制,凡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今年6月中旬,省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档案安全工作的“底线”地位,细化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部门(单位)及所有相关人员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责任。该实施意见从完善领导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安全工作机制;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执行、资源安全、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开放与利用5个方面对档案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档案安全文化建设3个方面对档案安全预防控制作了明确部署。

省档案局在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事前问责和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追究。凡因工作失职、渎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推进不得力,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省档案局要求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全体档案工作者要着力实现“五个转变”,即由馆藏档案安全向馆藏档案、馆外档案安全并重转变,由档案实体安全向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安全并重转变,由档案库房安全向档案库房、档案馆区安全并重转变,由档案静态安全向静态保管、动态使用安全并重转变,由档案抢救与保护向档案保护、档案开发并重转变,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实现档案永久保存和利用。

在座谈会上,成都、泸州、广元、遂宁、宜宾、达州等市档案局负责人和省档案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档案安全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