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19.02.2016  10:05

  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聚焦

  □本报记者 庞莹

  创建“法治档案”,对公务员依法履职增加一道约束防线;因行政不作为,乐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被市民告上法庭……在1月举行的“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颁奖典礼上,40篇案例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这些经典案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让我们通过其中部分具体案例,以小见大透析法治四川建设的推进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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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务员建“法治档案”督促学法用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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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德阳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收到市委送来的3份公务员“法治档案”基础材料抄送表。表上,是德阳市直机关两家单位3名公务员“应载入违法记录”的情况。这些情况将成为3位公务员个人“法治档案”内容的一部分。

  进入1月以来,德阳全市17000多名公务员过去一年学法、用法甚至违法的情况,正从各单位向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县(区、市)办汇集。

  2014年11月,德阳开全省之先河,建立法治档案把每一名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记录在案,希望借此形成对公务员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鼓励督促他们依法履职。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

  近年来,少数公务员法治意识缺失、法治素养不高、法治能力低下,仍然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丽华认为:“德阳‘法治档案’无疑对公务员日常的行为规范,又多了一道警示和约束防线。它时刻提醒公务员:你学法了吗?”

  德阳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张俊懿认为,要把法治思维作为核心精神培育,把法治精神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公务员精神之中,促使权力至上向法律至上转变、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尊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目前,公务员“法治档案”的实施仍处于探索的初级阶段,如何增强其可操作性、加强其结果运用、促使其成为长效机制,尚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据悉,德阳正思考把法治能力作为基本素质来要求,加强源头培养,注重吸纳更多具有法律知识素质的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适当加大公务员招录和考核中法律知识的比重,杜绝“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