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案件处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

27.02.2015  19:34

 

 

2月3日上午,省局召开案件处理委员会本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拟作出处罚决定的(2015)川知罚字第001号假冒专利案。

办案人员首先介绍案情,提出案件法律适用及处罚建议。案件处理委员会成员分别对审议案件发表意见。案件处理委员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对当事人的具体处罚数额,应综合考虑其违法情节、违法手段及在案件调查过程的配合情况、主动整改态度等,依《四川省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委员会还就案件发生领域、案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要求相关处室采取措施,减少类似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