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框架下,确保监督持续运行的“路线图”

20.11.2014  12:48
        ——《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解读之“监督问责

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监督问责部分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人大监督实效增强、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等7项指标,制定出监督职能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开展的“路线图”和目标细化的“度量衡”,对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具有现实意义。
        【指标摘录】
        ●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实施纪律监督和作风督查,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完成。行政权力监察平台建立并有效运转。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治理念、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问责制度全面落实
        监督问责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法纪约束强化。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问责跟踪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部门解读】
        依法治省与依规治党同向而行
        解读人: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贾瑞云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
        省委把厉行法治作为治蜀兴川的基本方略,把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原则,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面宣讲,层层签定责任书,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根据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我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全面建成包括7大机制、519项制度、具有四川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机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法院系统防止利益冲突等10个省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在21个市(州)、99个省直部门、32户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清理、建立备案审查机制,推进制度廉洁性审查、立法后评估工作,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完成两轮内设机构改革,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9个,执纪监督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0%,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0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14274个,其中省纪委减幅达90%,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其职。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约谈制度,全面践行“六项承诺”,开展作风巡察,为依法治省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力量。
        省委制定《四川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巡视监督全覆盖等作为核心任务,确立8个方面的改革重点、43项具体任务,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在9个市(州)和2个省直部门开展“一案双查”、派驻机构全覆盖等试点工作。
        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已建成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有3700个监察点位,对88万项行权事项进行实时监控。
        关于问责制度全面落实
        紧紧扭住“两个责任”,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省委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推动落实。探索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做到在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坚持和完善由纪委协调抓总的正风肃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作风监督网络,开展“9+X”专项治理,强化制度执行。开展专项巡视,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等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直通”机制,实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限期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已完成对57个县的集中巡视,移送省纪委的线索数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积极推进查案治本,全省先后有5万余名党员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制发警示教育片2万套、警示教育读本11.8万余册,组织全省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8953场(次)。实行案发地(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及时督促案发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4156人。
【专家点评】
        为完成任务目标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
        点评人:四川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史江
        发挥党政部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和社会舆论对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因此,《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设置监督问责部分,回答了监督职能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开展的途径和目标细化的“度量衡”。同时,也为《指标体系》中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等六大部分共48项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是《指标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监督问责部分还特别设定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问责制度全面落实两项指标,这对推进依法治省、依规管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意义重大。通过《指标体系》实现问责法治化,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