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祺伟敲诈案细节:官员留胡须也成把柄

31.07.2015  16:14
7月16日,格祺伟妻子前往衡阳市看守所看望。 图/邵克   2011年3月14日,祁东县召开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现场有干部睡觉。这一幕被格祺伟拍照上传至网络,两天后,涉事的3名干部被免职,分别是县司法局两位副局长和祁东县检察院政工室主任。

  本月初,“格祺伟案”在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格祺伟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表了以“只有法庭应才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地方”为题的辩护词,坚持对格祺伟进行无罪辩护。

  律师雷志峰最近告诉长江新闻(微信号:cjrnews)记者,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只待择期宣判。

  五个月前,该案第一次开庭时,因庭审过程中检方多项证据遭受质疑,审判长要求检方补充证据,宣布休庭并择日再审。

  检察院指控格祺伟涉嫌13起敲诈勒索犯罪和2起寻衅滋事犯罪。其中,指控的敲诈案件中,“受害者”多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长江新闻记者邵克 发自湖南长沙、衡阳 实习生罗晨露

   怀璧其罪

  格祺伟是2013年8月27日晚在祁东家中被带走的。

  衡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在事后出具的破案经过说明称,因收到匿名报警对格祺伟展开调查。

  上述匿名举报称,格祺伟在互联网上长期、多次制造、传播相关人员的谣言,给当事人、当事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和网络秩序。该案被称为“8.23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

  随后格祺伟作为“网络大谣”被带上央视。“衡阳格祺伟网络敲诈勒索案”进而“入选”国家网信办2015年1月26日公布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

  网信办的通报称“格祺伟在互联网多次发布涉及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名人的不实信息,并以曝光发帖为要挟,或以删帖为名向当事人敲诈勒索。格祺伟犯罪团伙,涉案金额累计达330余万元。

  虽然格祺伟以“该通报信息不实,侵害了人身权利”为由对网信办提出行政诉讼,但未获立案。

  他在腾讯微博有140余万粉丝。2010年的“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同村两人案”和2012年的“安徽合肥少女被烧伤毁容案”等让格祺伟迅速积累了名气。被带走之前,他发布了一条对“陈宝成事件”的微博评论。

  在押期间,格祺伟依然通过请人代发微博等方式发声。

  2014年7月11日,距格祺伟案发近一年,格祺伟通过微博为自己辩解:“千言万语,一口难辩,唯有八字,略表寸心:怀璧其罪,顾影自怜。

   舆论监督

  “**局长,你好,有网友发帖反映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我有权对此进行监督,质疑和批评。请对此事予以回复。我叫格祺伟。某某报道、某某报道都是我首发的。”

  这是格祺伟发给政府机关领导的采访短信所惯用的格式。他还会在发给“被敲诈对象”的短信后面署名,并列出几篇自己影响较大的新闻作品。

  他称呼官员时比较“亲切”。童名谦转任衡阳市委书记时,他给童发短信,恭喜其履新,称其为“名谦书记”。

  2012年11月,格祺伟给衡阳市药监局原局长龙勇发短信:“龙勇局长,你好,有网友发帖反映你私发公文卖书敛财一事,根据《公务员法》、《共产党党章》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我有权对此进行监督,质疑和批评。请对此事予以回复。我叫格祺伟,最近曾祥月书记的《盒饭书记》、雷高飞县长的《四不县长》及《祁东官员开会睡觉》等稿件都是我首发报道。

  起诉书称,在龙勇对格祺伟否认此事后,格祺伟发表稿件《衡阳市药监局长出书发公文要求支持,网友曝为添加书单页折价2.4元》。龙勇迫于舆论压力,急于想删除报道,最终为避免此事持续发酵交与格祺伟8万元,后首发稿件被删除。

  格祺伟对官员的“监督”无孔不入。

  2010年10月,他发短信给衡阳市卫生局局长邹爱民,称“网友发帖认为,作为国家公务员,身为领导干部蓄留胡须,已违反公务员阳光形象规定。根据规定,政府工作人员不得留八字胡、长发、大鬓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利,有权对你监督”。

  邹爱民并未理会。后格祺伟多次发短信称“此事没完”,并在网上公开其八字胡。邹局长最终以两条“和天下”香烟摆平此事。

  这就是起诉书指控的,格祺伟“冒充湖南某报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在网上进行曝光、进行负面炒作要挟或以消除影响为名实施敲诈勒索”。

  公诉方提交的证据还表明,格祺伟没有获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

  格祺伟辩护律师称,检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报道内容虚假,这已经足以证明并不是“打着舆论监督旗号”,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

  雷志峰称,上述单位在面临舆论监督时,不是纠正被监督事项本身,而是通过向媒体单位提供财物这种方式,以避免舆论监督的行为显然不该为法律所保护的。

   单独犯案

  在检方的指控中,发生在衡阳的“敲诈”有10起,其中7起发生在格祺伟的老家祁东县。“敲诈”对象包括祁东县国土局、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林业局和祁东县清水塘铅锌矿等。

  这些案件均被指控为格祺伟“单独犯案”。

  最早的一起发生在2010年左右。

  起诉书指控,格祺伟以林业局工作中存在失误为由,向时任林业局党组书记索要“赞助费”。“出于对媒体负面报道影响的考虑,林业局支付了3000元现金。稿件最终没有发出。

  情况类似,被格祺伟盯上的机关单位当时都出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件或传言。

  建设局被格祺伟盯上是因为有网友发帖称“祁东县建设局城管人员野蛮执法”贴,国土局因有网友发帖称其在拆迁征收中拒不赔偿百姓损失,教育局系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矿场系发生矿难事故。

  根据起诉书,格祺伟多是在掌握上述情况后找到以上单位,以“宣传费”或“赞助费”的名义,“索要金钱”,对方都因害怕而付款。

  曾任祁东县民政局长的周勇并无负面消息,当格祺伟向其索要“宣传费”时,因害怕被格祺伟抓住单位把柄,便向格祺伟指定账户打了3万元。

  格祺伟曾在湖南某报衡阳站匡某手下为该报撰稿。格祺伟称,检察机关的指控均“无中生有”,对于涉案相关单位,均开具了盖有报社公章的正规发票,账款进入了并非其控制的账户,自己所获也为广告提成,从未收取过任何形式的现金。

  并未付钱的是衡阳雁峰区地税局副局长张某。

  2013年5月,格祺伟以其手中有关于张某的举报材料为由想和对方见面。后张某的岳父约格祺伟见面,格祺伟以20万“宣传费”为条件,称可不将此事捅到网上。

  最终张某并未买账。随后格祺伟发表《衡阳市地税局雁峰分局一副局长14岁参加工作》。

  雷志峰说,舆论监督与广告宣传费用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公诉方证据不能证明,所有针对政府部门或公务人员的舆论监督,都是为了实施敲诈勒索犯罪。

  “退一步说,即使能够证明,广告费进入单位账户的事实,证明是单位行为而非格祺伟个人行为;即使单位违规,也绝不应单单拿出格祺伟来单独承担责任。”雷志峰说。

   敲诈”监狱

  被抓前,格祺伟的最后身份是某网站新闻中心副主任。他被指控的最近的敲诈勒索案也多为与其同事共同犯罪。

  格祺伟在辩解意见书中说,在这家网站工作期间的所有指控案件中,自己只是写稿的局外人,既没有主动参会策划组织犯罪的故意,也对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过程一无所知。

  三起被指控为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两起提到了格祺伟的腾讯微博,包括“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局违规建办公楼事件”和“河北省曲周县交通局长疑将14名亲友安插上班事件”。

  “杭州余杭区供电局违规建办公楼”的报道后,近万人阅读了格祺伟的微博。该局以20万元换得不再跟踪报道此事。

  “河北曲周县交通局长疑将14名亲友安插上班,官方拒绝回应”的报道发表在现代消费网上,并被多家门户网站转载。起诉书称,该局长托人拿出8万以求删除报道,格祺伟从中获利。

  格祺伟辩护律师说,公诉方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述报道内容虚假或不实,况且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批评,是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也是媒体的职责所在。

  他被指控参与的“敲诈”名单里甚至包括国家暴力机关。

  2013年8月,河北省衡水监狱以没有疾控中心出具的艾滋病检测报告等为由对犯人予以拒收。格祺伟写了一篇题为《河北衡水监狱拒收犯人,看守所长要求与监狱长“拔剑论法”》。监狱方让总工程师代俊卿出面,最终以5万元将报道删除。

  格祺伟案发后,代俊卿向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因当时自己分管罪犯收押工作,又是当天的代班领导,认为自己有责任,病人报道有夸大之词,“如果不尽快平息,怕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严重后果”。

  这篇稿件发表一周后,衡阳警方“造访”了格祺伟祁东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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