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陈萌
(2014年2月21 日 星期五)
一、热点事件概述
综合今日舆情数据,今日舆情热度最高的事件是"四川富商刘汉涉故意杀人罪被公诉 坐拥400亿资产",热度最高的单条网络新闻是腾讯新闻:"大张伟:春晚观众没花钱 我凭啥真唱"。截至今日13时,"四川富商刘汉涉故意杀人罪被公诉"相关话题位居今日舆情热点排行第一位,已有超过100万网友参与讨论和超过10万条网民评论。
今日舆情热点:四川富商刘汉涉故意杀人罪被公诉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刘汉集团之所以能坐大成势,除了涉黑犯罪集团自身的穷凶极恶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充当"保护伞"。
2月20日,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刘学军、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什邡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忠伟。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据报道,刘汉贫寒起家,靠炒期货赚取第一桶金后,以"血路"开"财路",数年变身亿万富豪;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形成"汉龙"系;重金铺路,觅得官场保护伞,通吃四川黑白两道。
二、相关舆情走势分析
2月19日以来"四川富商刘汉涉故意杀人罪"话题媒体关注度
2月19日以来"四川富商刘汉涉故意杀人罪"话题微博关注度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早在2013年3月,人民网就报道了刘汉被警方控制的消息。
同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刘汉涉郭永祥案。
2014年2月20日,央视报道刘汉等36人被检方提起公诉,该案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在网络上形成明显的舆情热点,相关舆情热度开始出现快速升温态势,当天,当天的相关网络新闻超过2000篇,相关微博超过10万条。
截止到2月21日14时,相关网络新闻已超过3000篇,相关微博超过8000条,数据显示,此话题的相关舆情热度处于持续快速升温状态。
三、网民观点:刘汉涉黑案牵出官员腐败
刘汉"保护伞"大且多
@何江宁:刘汉能让有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能让不按自己意思办事的县长"下课"。可见刘汉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宽、淫威之高。
@廖睿:刘汉事件,最令人想象的是刘汉背后的保护伞:到底他的保护伞有多大?是哪些人?有人开玩笑说,真要挖刘汉的保护伞,四川、北京的官场会大地震,虽稍显夸张,但绝对靠谱。谁都知道他的后台很高、很大。
@滑力加01:凡是看了报道的人,都不敢相信在我国还有这样的黑老大,在社会上混几十年。起诉只是几个当地副职政治人员,但我相信刘汉团伙的保护人绝不是几个人。
政法部门存在失职问题
@盘锦周恩义:四川百亿富豪金路集团董事长及汉龙集团实际控制人刘汉与其兄弟刘维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刘汉存放枪支的武器库,太嚣张了!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都干啥去了?
@幸运涟漪188:不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一旦法律被权力染指,法律也就不可能干净。刘汉等人为所欲为的20年,其原因就在于权力染指了法律,使得法律成为了摆设。当法律本身都无能为力时,我们又何谈什么稳定和安全感呢?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亮冰娜无穷动:一直奇怪,像刘汉这样如此罪大恶极的人,却在中国存在那么长时间?还有各种各样的荣誉和名头?到底是谁赋予他的?
@黄不息:两则消息放在一起阅读,还是有点意思的。一则是坐拥400亿元资产的四川富商、四川省政协委员刘汉,涉嫌黑社会被公诉。一则是美女富商刘迎霞被撤销全中国政协委员资格,据称与被双规的高官蒋洁敏有关。两个人的共同点都是富商,著名的企业家,又都是政协委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中央整治,邪不胜正
@西安张显新:除恶打黑的人民英雄入狱后,一些贪官、黑社会、地痞、流氓异常高兴,只要红旗不倒颜色不变,终究没有坏人猖狂的空间。反腐败、扫黄、除恶打黑在升温,清除发展改革路上的障碍和打扫卫生清理环境是应该的。
@胥维佳:四川刘汉案令世人震惊,其实在中国现阶段,多数人看得很清楚,"刘汉案"对多数中国人来说是震而不惊,奇而不怪。商人不与权力结合很难做大,权力不寻租商人何以"致富"。这样以来官场商界来往密切热闹,其结果,类似刘汉人士辈出,大小之分。令人高兴的是,中央重拳出击整治这不良政治生态!
网民"ip:112.97.*.* ":盼望中央及媒体早日将刘的保护伞公布于众,这将更进一步体现了中央打黑反腐的决心和力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智汇天下:刘汉一案再次告诫世人,无论你有多么大的靠山,无论你何等的风光,只要你敢以身试法,只要你敢铤而走险,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这是法制社会的节奏。
@舒兰清风:2月20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刘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汉龙集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反腐打黑维护社会公正
网民"太阳鼠":支持中央反腐打黑,黑恶势力如果不成功打击掉,将会对社会和人民的和谐带来影响!
网民"oik9":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部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媒体评论:打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刘汉背后"保护伞"将进一步公之于众
@人民日报:【你好,明天】四川黑社会头子刘汉落网,400亿富豪,竟无恶不作。血腥黑幕令人愤慨,更发人深思:用血路开财路,为何一路绿灯?连续当选省政协常委,是谁在提供庇护?臭名昭著的黑老大,又如何成为第二组织部长?打黑务尽,更需根除黑恶势力的背后靠山。国法面前无例外,反腐除恶无禁区!
《人民日报》:刘汉集团之所以能坐大成势,除了涉黑犯罪集团自身的穷凶极恶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充当"保护伞"。刘汉犯罪集团能让有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能让不按自己意思办事的县长"下课"。透过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事实,可见刘汉犯罪集团的"保护伞"之大、"关系网"之宽、淫威之高。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中央反腐打黑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刘汉犯罪集团不知还要继续作恶多久,还会带来多大的危害。这也再次提醒,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就必须严打"保护伞",严打各种腐败。
"多行不义必自毙"。刘汉涉黑犯罪集团被摧毁,其背后的"保护伞"也将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审理而公之于众,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些都告诫我们,特别是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中国,无论什么人,无论有什么样的身份,只要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反腐不是一阵风,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环球时报》:这样不可一世的大佬去年3月被抓,现终被起诉,这可真应了一句老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不会逆转,这决定了反腐败和打黑不可能是一阵风。"官做到一定高度就保险了","钱多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摆平一切",这些都是扯淡。
《京华时报》:从刘汉团伙所拥有的"极不正常的超能量"来看,目前起诉的36人很可能只是庞大"黑金帝国"的一角。打黑要趁早、除恶要务尽、执法要严厉、司法要公正。大幕已经拉开,带来四川政商界"地震"的恢恢法网已然收紧。
《中国青年报》:一个商人,通过持续的利益勾兑和暴力威胁,不仅拥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还让人觉得"刘汉的指令就是王法"这显然是极不正常的。法治社会不允许有这样的"霸王",触碰法律红线和底线必须得到严惩。
涉黑富豪"伪善"
@云南信息报:#今日锐评#从被福布斯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又被"胡润慈善榜"评为09年四川"首善",再到如今沦为背负21项罪名涉黑集团的"黑老大",刘汉形象的前后反差无不对当下各种排名机构造成讽刺。曾经对这些榜单产生质疑和厌恶的人们,现在终于可以印证自己的判断:能逮老鼠的不一定是好猫啊!
@中国通讯社:四川刘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5项罪名被公诉。他私藏军械枪支,致人死亡9人,当然是大恶人。但在公开报道中,它捐资修建的"刘汉希望小学",创造了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屹立不倒"无一死亡"的奇迹。 先后捐款近3亿元,修建希望小学20余所。
五、四川"首善"刘汉:枪、钱、血里的400亿帝国
光环下的四川"首善"刘汉
被坊间称为"资本大鳄""矿业大亨"的刘汉,是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上市公司金路集团董事长,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房地产、矿业开发等多个领域,资产高达数百亿元,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而他更令国人熟知的,则是其捐建的"刘汉希望小学"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屹立不倒,被誉为"最牛希望小学"。刘汉还有四川"首善"之称,曾连续三届是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拥有的个人荣誉称号多达20余项。
街头上演"恐怖片" 黑金帝国隐现
刘维,刘汉的弟弟,广汉乙源实业公司老板。在公众视野里,他是红极一时的民营企业家、慈善家,案发前他作为奥运火炬手,刚参加了在广汉的火炬传递。而在了解底细的广汉人眼里,刘氏兄弟是无人敢惹的江湖老大。被害人当中的陈富伟就是刘汉、刘维此时的死对头。
刘汉的黑道背景在四川并不是秘密。2007年,曾有人在网上发帖,直指刘汉偷税漏税,是四川黑社会真正的老大。对此,刘汉不仅没有辩驳,反而欣然笑纳。多位知情者透露,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一直贯穿于刘汉鲜为人知的暴富发家史中。
早在1997年3月,刘汉在绵阳成立四川汉龙集团公司后,安排孙某以设立保安部为名招募一批人,建成一支打手队伍;授意刘维网罗一批"小弟",购置大量枪支弹药,在广汉建成一支"地下武装"。
"保护伞"遮天蔽日 难逃国法惩处
巨额的非法所得,被刘汉等人用于购买枪支等作案工具,资助犯罪作案的组织成员逃跑藏匿、逃避打击,为打杀有功的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或购买住房、毒品,以及通过行贿骗取政治资本、寻找"保护伞"。
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据刘维供述,除了送金钱财物,他几乎每周都会和这三人在自家的会所里聚会,一起寻欢作乐,甚至吸食毒品。
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刘学军以隐匿、销毁案卷材料为条件,请刘汉帮助其升迁,发生命案后多次通风报信;刘忠伟、吕斌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
为寻求更大的保护伞,刘汉不仅大肆结交官员,还利用自己的妻子结交官员夫人,从而接近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