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针对“校闹”代表建议建立典型事件判例库

13.03.2016  12:15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针对“校闹”现象建议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钟振宇

  校园事件发生后,一些学校缺乏处理依据,为了息事宁人,只得“花钱买稳定”,助长了“校闹”风气。对此,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建议建立学校“典型事件判例库”,做到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同一个标准,坚决打击非法“校闹”行为。

  王康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对学校常见的各种意外事件或纠纷进行收集、排查和梳理,整理寻找出一批要素相同的典型案例,并提供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一个学校“典型事件判例库”,校园事件发生后,供相关学校参考执行。“典型事件判例库”可按时间梳理:上学期间还是周末、假期,课堂时间还是课外时间等;按地点梳理:校内还是校外,上学路上还是归家途中,楼道还是操场,教室还是实验室等;按责任进行梳理: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主观故意还是意外事件,学校、教师、监护人或第三方是否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比例大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还是家长学生自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有无提前安全警示告知等;按事故后果进行梳理:造成的直接后果或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