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车闷死女童一审宣判:老师司机均获刑

06.03.2014  07:05

  南都讯 记者张昊 通讯员赵红波 钟莹莹 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对英德幼儿园校车闷死女童案作出一审宣判,随车老师黎某和校车司机邓某均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1日早上,黎某跟随邓某驾驶英德市某国际艺术幼儿园的粤A 54××6校车到接送点接学生,学生下车时,黎某没有核实上下车学生人数是否一致,也没有按规定上车检查学生是否已全部下车,而司机邓某停放车辆时也没有检查车上是否有遗漏学生就锁好车门离开,致钟某被遗漏在校车内直至下午3时许才被发现,120医生接报后到达现场证实钟某已死亡。

  经广东省英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钟某符合中暑死亡。经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钟某双肺肺气肿、淤血、水肿改变,死后多脏器自溶改变。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邓某无视国家法律,因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黎某、邓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当庭自愿认罪,且所在幼儿园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校车闷死女童 老师司机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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