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立云一行莅临我校调研高校职称自主评审改革工作

29.12.2017  13:12

  12月27日下午,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刘立云、教育厅人事教师处副处长张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副处长谌能专程赴我校,就学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改革工作情况做调研,学校校长汪明义、副校长杜伟及人事处相关人员参加调研会。调研会由汪明义主持。

  杜伟首先从五个方面向调研组汇报了我校2017年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和部署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四川省关于推进放管服、实施高校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事工作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二是根据职称自主评审改革的新变化、新要求,完善出台了《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17】54号)等职称评审系列文件。三是构建了针对不同特点教师实行分类评价的评审体系。在专任教师职务评审申报条件中,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进行了分类,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学科差异,按照理科、工科、人文、艺体分别确定不同的申报条件。四是实行申报条件基本准入制。分别从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和业务条件、科研条件等方面设置了基本准入条件。五是优化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组建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实施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实施了代表作鉴定实行匿名送审,新增呈报“课程实施大纲”的要求;各级推荐评审实行专家实名制,资格审查实行两轮公示等新制度和新要求。此外,杜伟还对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下一步的改革思路进行了介绍。

  汪明义在汇报时强调,国家和四川省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自主评审就是少了一个评审环节,而应认真将高校职称自主评审这个权力用好,要在制度设计上创新,要让好的政策能把优秀的教师推荐和评选出来。今后在评审过程中,要突出教学为先,严格实施课程实施大纲和论文代表作送审,实行评审专家实名制,以及实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职称认证制度。

  在听完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刘立云对我校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四川师范大学积极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评审制度完备,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抓得非常实在,非常有力,并有很多好的制度尝试与创新。并要求学校结合2017年自主评审工作,认真做好总结,把川师大的做法、亮点和建议书面呈报教育厅,以推动我省高校职称自主评审改革工作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