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资格

13.02.2018  16:33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致函我校(留金发〔2018〕3034号),同意我校自2018年起参加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工作,并要求我校按照《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我校是继四川农业大学之后第二所加入到该项目的四川省省属高校。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是为追踪学科发展前沿,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强强合作与强项合作,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而设立的。项目设立之初,合作学校只限于985、211等高校,随着国家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发展,近两年该项目逐步向更多的优秀高校开放。我校高度重视与该项目的合作,自2017年起,多次委派人事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多方联系、积极申请,经过不断努力,终于获批该项目的实施高校资格。

我校成功加入“青骨项目”意义重大。这是我校实施“杏林学者”人才强校工程,推动师资“国际化”,开拓教师国际视野,引进国外优秀教育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而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广大青年教师将会有更多机会和更大可能性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获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赴国外留学深造的机会。

为确保即将开展的2018年“青骨项目”申报工作如期顺利进行,人事处在已出台的《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将组建校内专家评审库,进一步明确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派办法等。

                                                  (文/人事处  戴鸥      编辑/王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