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13〕780号),我校法学院成功获批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时,我校还成功获批三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
此次全省共有20所高校报送了21个卓越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经评审,包括我校在内7所高校予以立项。我校申报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市司法局、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个法律实务部门也从众多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同时获批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这是我校在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也是“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特色在文科领域的集中体现。
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卓越法律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刘霞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