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24.12.2014  20:29

  12月23日下午,我校在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就前一阶段对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课堂教学情况考察和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案等教学过程性材料评阅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确定了进入下一阶段示范课公开展示的候选人名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祁晓玲副校长主持。

  为了做好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校级督查员、全国师德标兵、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校级劳动模范、校学术(教授)委员会委员、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构成的“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并由评选委员会依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20号)要求,全面开展评选工作。11月11日,学校召开了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完成了第一阶段对全校各学院所推荐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11月12日以来,评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关候选人近三年主讲的92门次课程的教案、所评阅的259袋课程试卷、所指导的247篇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材料进行了评议和审阅;并深入课堂随堂听取教学名师候选人的课堂教学情况,对候选人的日常教学效果和质量做了充分的了解和掌握。12月16日、17日、19日,评选委员会三个评审组分别召开了小组工作会议,认真汇总梳理各组评审情况,形成了具体的评审意见。

  本次会议,学校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的15名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候选人的主要教学材料和随堂听课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确定了进入下一轮全校公开示范课展示的候选人名单。

  据悉,全校公开示范课展示环节将于2015年1月开展,公开展示环节后,学校将评选出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建议人选,并依程序对教学名师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正式聘任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