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党委中心组举行2017年第六次专题学习

22.06.2017  10:01

 

6月21日上午,南充校区党委中心组在通讯楼会议室组织第六次集体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学习了《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校长助理、南充校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张光君主持学习并讲话。南充校区处级干部和支部书记等参加了学习。

会上,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税正伟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南充校区党委副书记覃鸿飞领学了《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张光君结合学习内容,就南充校区如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了话。

一是突出政治问责。教育部党组制定《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举措。校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层理解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深刻领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强化问责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实施办法》从七大方面细化了27条问责情形,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负面清单”,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校区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遵守纪律、履行职责情况抓好自查自省,彻底解决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能担当、乱作为等问题。

三是突出终身问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特别强调了终身问责,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张光君强调,南充校区党委、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梳理制度盲点,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校区要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校区工作的方方面面。校区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领导和推动校区事业发展的职责与使命,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主动对标对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实践中、在服务校区发展的工作实践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校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砥砺前行,为把南充校区建设成高水平工科大学而努力奋斗。(南充校区供稿)

会议现场

来源: 审 核: 编 辑: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