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课程实施大纲”经验交流和辅导报告会

26.06.2017  16:28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课程建设,尤其是课堂教学改革,6月22日,学校邀请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高耀明教授莅临我校交流“课程实施大纲”实施经验并做辅导报告。学校校长汪明义、副校长杜伟,各学院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授、副教授、近四年入职的任课教师等参加了学习与交流活动。

  上午,在狮子山校区举行的“课程实施大纲”经验交流会中,高耀明以上海市和上海师范大学为例对政府主导的改革、本科教学改革和应用学科建设进行了阐释,重点对上海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鼓励计划、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优化工作、核心能力素养(SCIL结构)培养等经验进行了介绍,并与各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就“课程实施大纲”制度的具体执行进行了交流与研讨。

  下午,在成龙校区龙湖剧场举行的“建立以学习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课程教学大纲(syllabus)与教学规范化”辅导报告会上,高耀明以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切入点,对“课程实施大纲”的含义、基本功能、组成部分及其与教学规范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课程实施大纲”不同于传统的教学大纲,它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过程为中心,是师生双方必须遵守的契约,体现了教师和学生共同的权利与责任,使教学自由与规范化管理之间得到了平衡。同时,高耀明还结合“课程实施大纲”功能与要素的关系,从教学合同、永久记录、学习工具三个维度,对“课程实施大纲”的组成部分,尤其是教学理念、课程目标、课堂礼仪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和演示,为学校接下来实施“课程实施大纲”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会上,汪明义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教师如何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使命和价值观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要实现把四川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职工心中精神家园的愿景,就要明确“教育教学以学生为中心,办学治校、政策制定以教师为主体,引领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履行“引领西南教师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要求、传承创新中华文明”的重要使命;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自由、社会担当”的价值观。教学是高校的第一学术,教师应当以“遵循规律、崇尚学术、热爱学生、情趣高雅、追求卓越”的四川师大好教师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教书育人工作。汪明义强调,按照学校要求,“课程实施大纲”的制定和实施质量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最后,杜伟结合报告会学习内容和我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实际,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他指出,课程教学改革要围绕学校定位与目标,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专业核心课程的实施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并对课程的目标、内容、方法等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改革,而“课程实施大纲”就是开展课程教学深层次改革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方式。下一步,学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评价办法,为“课程实施大纲”的落实提供保障、强化支撑;各个学院要进一步组织全体教师对“课程实施大纲”进行学习、研讨,并尽早在部分适宜课程中开展试点工作;各位教师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方式,认真学习和思考,并按照相应的部署和安排将“课程实施大纲”设计好实施好,不断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课程实施大纲”制度的实施是新形势下我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我校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规范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学校将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课程实施大纲”制度的推广与执行,使之逐渐纳入本科教学和教师发展的常态化管理。


“课程实施大纲”经验交流会


“建立以学习为中心的课程教学——课程教学大纲(syllabus)与教学规范化”的辅导报告会


汪明义校长在辅导报告会上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