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教育局关于招募"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教师的公告

04.09.2014  19:03

  四川台记者马婧雯报道

  为推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效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发挥名优退休教师余热,根据“常青树—名优退休教师下乡兴教计划”(以下简称常青树计划)的安排,现将2014—2015学年度常青树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常青树计划教师的服务范围为成都市三圈层农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

  常青树计划的服务岗位为: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分别设学监和导师岗位;金堂、新津、邛崃、蒲江只设立导师岗位。

  二、招募岗位

  (一)学监。主要职责是:指导设岗区(市)县学校制订发展规划,指导并协助设岗区(市)县进行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开展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参与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等工作,开展专项课题调查研究,并积极向设岗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建言献策。

  (二)导师。主要职责是:指导并协助设岗区(市)县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施,指导与自己专业对口的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学科示范、名师带徒等多种形式带动设岗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国中小学名优退休教师。

  1.招募人数:50人。

  2.聘任时间:2014年10月—2015年7月。

  (二)招募条件

  1.学监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或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

  (3)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或专业指导工作经验,担任过校长(副校长)或较长时间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职务;

  (4)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男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60周岁。

  2.导师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获得区(市)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5)男教师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60周岁。

  四、教师待遇

  (一)市财政提供生活补助(含工作、交通、通讯补助等,学监每人每月4000元,导师每人每月3400元);

  (二)当地政府(学校)安排临时住房,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每人每年400元意外伤害保险;

  (四)每年免费常规体检一次;

  (五)学监颁发成都市常青树计划学监聘书,导师颁发成都市常青树计划导师聘书。

  五、管理办法

  (一)聘期一年,聘任后的日常管理由设岗区(市)县或学校负责,学年度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二)受聘后必须模范遵守设岗区(市)县和学校的工作管理制度。

  六、工作步骤

  (一)报名

  时间:9月1日—9月14日。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工作日):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

  2.网上报名(工作日、休息日):[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可在成都市教育人才网上下载(www.cdjyrc.com)。

  咨询电话:028—86696600  028—86126931。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

  根据报考者所填报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三)考核

  时间:201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聘请有关专家对报名人员就教育教学理念、管理理念、新课程理念等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

  业务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派上岗

  时间:2014年10月。

  体检合格后,根据填报志愿和岗位需求表,合理进行统筹调配,并派遣上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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