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单位获得“遂宁鲜” 标识首批使用权

29.01.2016  09:30

品鉴遂宁鲜产品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罗小单) 遂宁公布了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遂宁鲜”标识首批使用权名单,涵盖了农、林、畜、水等在内的27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

  经“遂宁鲜”农业公用品牌发展协会审核并报经市农产品营销服务中心核准备案,四川可士可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汇强油脂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白芷协会、四川香叶尖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会员单位有幸获得 “遂宁鲜”标识首批使用权。

   市长亲推“遂宁鲜”品牌

   遂宁需要质量过硬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说起建立农产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遂宁鲜”的初衷,省人大代表、遂宁市市长赵世勇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表示,遂宁是一个绿色资源富集的地方,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土壤呈碱性,能有效抑制重金属释放。特殊的地理气候造就了遂宁绿色产品丰富,农作物栽培品种达370余个,是全国最大的绿色生猪生产基地、全省重要的粮、棉、油、果、药、蔬生产基地,也是全省首批获得“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的市。

  但是,农产品品牌“多、杂、乱、弱、散、小”,大多数农业企业仍在各自开拓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不强,遂宁需要一个叫得响、记得住、质量过硬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此来推动农业企业抱团取暖、发展共赢。对此,2015年把“打造遂宁农产品特色品牌”写进遂宁市政府工作报告。

  赵世勇说,遂宁区域内无公害或者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保护标志产品都可以使用“遂宁鲜”品牌,最终目的是以品牌引导产业发展、优化结构,以品牌整合企业力量、集聚发展,更好地发展现代农业。

  据了解,凡获得“遂宁鲜”标识使用权的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优先推荐申报中省农业项目。

   每半年授权一批“遂宁鲜”标识使用者

   假冒、伪冒将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品牌性质区域化、品牌资源集聚化、品牌质量标准化、品牌内涵形象化的原则,遂宁组织农业部门制定“遂宁鲜”品牌的严格使用和管理办法。

  根据《“遂宁鲜”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遂宁市“遂宁鲜”农业公用品牌发展协会负责“遂宁鲜”标识的使用监督、管理和保护。标识使用者必须自觉维护“遂宁鲜”产品的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或服务优良。

  对擅自使用、仿冒“遂宁鲜”标识及其他损害“遂宁鲜”标识形象和声誉的使用者,市“遂宁鲜”农业公用品牌发展协会将根据《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侵权行为和违法责任。

  《办法》规定,协会原则上每半年授权一批“遂宁鲜”标识使用者,第二批使用名单将于半年后公布。

  2015四川优质农产品(北京)展销周成功上打响遂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第一枪”。去年12月,在北京展销周上亮相的“遂宁鲜”特色农产品,短短4天时间,现场销售金额达1100万元,签订贸易金额为37.5亿元。展销周期间,不少产品当天就告罄,不得不紧急补货,实行限购。

  目前,遂宁全市已认证有机食品16个,绿色食品产品65个,无公害农产品144个,国家地理标识产品9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数量位居四川前列。严把质量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了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

   如何取得“遂宁鲜”使用权?

  获得“遂宁鲜”使用权有哪些条件?根据《“遂宁鲜”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遂宁市境内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使用“遂宁鲜”标识。

  但需具备以下条件:须取得遂宁市“遂宁鲜”农业公用品牌发展协会会员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产品主要原材料来源于遂宁;产品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和质量标准。特别需要值得一提的是,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另外,申请“遂宁鲜”标识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产品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保护标志认证;产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获得出口资质;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标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企业(专合社)建成质量追溯体系;市级以上(含市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