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婚有标准“红娘”没标准 见5个3个不是意中人

08.03.2015  15:57

漫画姜宣凭

  3月5日,陈女士带着签的合同到婚介公司“讨说法”。去年12月,她替女儿在这里办了会员服务业务,她特别向“红娘”提出一个要求:女儿只接受成都本地人。但此后的2个月内,“红娘”介绍的5个人中有3个都不是成都人,“这不是违约吗?”陈女士说,因为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写出择偶要求,对方并不“认账”。

  3月7日,记者走访了成都市部分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发现婚介服务费不菲,有的甚至达到20万,而签订的合同中基本不会注明择偶标准等“软指标”,律师表示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利。

  案例一

  见了5个,3个不符合标准

  “去年12月底,我交了6800元给女儿办了个会员。”陈女士说,因为自己一家都是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女儿李小姐也在成都工作,所以想找一个成都本地的女婿,一来两人之间的代沟不会太大,二来也方便日后照顾双方父母。

  接下来的2个月内,工作人员先后安排李小姐见了5位男士,“其中有3个都不是成都人,完全不符合我们的要求!”陈女士认为,该婚介公司并读者来电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提供服务,属于违约。3月5日,她来到这家婚介公司“讨说法”,但因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相关择偶标准,对方一直没有出面解决这件事,“就说按合同办事,实际上就是一直在推脱。”对于对方的这种态度,陈女士表示很不满。

  案例二

  为凑数介绍对象没一个成功

  成都市民王先生在接受婚介公司的服务时,也遇到了介绍的对象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的问题,但都因为合同中并没有注明“择偶标准”,他协商退钱的要求没能实现。

  去年 8 月 19 日,王先生花了4000元成了某婚介公司的会员,合同期限为4个月。“红娘说4个月可以介绍6个女生给我,现在已经见了4个,但都不行。”王先生说,每介绍一个女生,该婚介公司都会算作完成一次服务,但每次和这些女生见过一次面之后,对方就不愿再见面了。

  眼看介绍6个女生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自己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王先生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感觉婚介公司就是为了凑数,根本没有帮我好好筛选。

  记者调查/

  服务费不菲 合同却不写明择偶标准

  3月7日,记者以征婚者的身份走访了成都市部分婚姻介绍服务机构。

  记者发现,这些婚姻介绍机构的会员服务费用价格差距较大,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最多的甚至达到每年20万元。在同一家婚介公司里,服务价格也会存在2万多元的差异,“我们根据服务难度,收取服务费。”某婚介服务公司的婚姻顾问周女士说,差距在于是否与其他公司联网筛选、是否提供专业团队一对一服务等。

  记者在“VIP会员服务合同”中看到,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择偶标准”、“保底介绍人数”、“婚介方需向消费者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当记者提出质疑时,对方表示择偶标准已在征婚信息表上填写,不需要再写进合同。“其他婚介公司也不写的,而在合同中标明保底介绍人数也不能实现。”周女士表示,当客户和介绍的对象交往失败后的3-5天内,婚介顾问必须再次推荐合适人选,但这同样没有写在合同中。

  “签合同反而对你不利。”婚介所老板蒋先生透露,很多婚介公司拟定的合同都不规范,“合同里写的都是对公司好的,客人看不懂,就容易遭骗。

  律师说法/

  为避免纠纷择偶标准等软指标应写进合同

  “婚介领域类似的纠纷很多,但往往举证困难。”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说,由于涉及感情等主观因素,所以婚介公司不能保证所推荐的对象完全符合会员的心理预期,此时双方就很容易产生纠纷。因为婚介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以具体的服务内容也应该包含在合同内容中,对于年龄、身高、籍贯、学历等有评判标准的软指标,应该写在合同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而消费者在交纳费用时,还应提前确定相关票据是否规范,最好让对方开具正规发票或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在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的收据中,如有工作人员签名,就可视为公司认可,属于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华西都市报记者周家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