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中副局长率队督查成都、乐山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30.09.2015  19:24






9月28日至29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大中率领药化市场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督查成都、乐山两市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督查组一行深入成都市、乐山市,对青城山、大佛景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乡村印象农家乐、吉安药店、予乐高桥农贸市场、成乐高速公路天福服务区、第二届四川国际旅游博览会美食嘉年华展位现场、百合堂药房、百福路农贸市场、天街台湾美食展区等点位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过期食品处理记录;餐饮服务单位后厨规范管理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农贸市场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溯源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情况,零售药店安全管理及药品电子监管溯源落实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张大中和成都市、乐山市政府分管领导就加强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交换了意见。他强调,国庆长假是消费最集中、也是最容易出事故的时段,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饮食安全。一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证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排查安全隐患。针对申诉举报多和风险度较高的食品品种,严格排查问题食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节日期间值守,畅通举报投诉热线。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制度,保证监管工作到位,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置各类举报投诉。四是加强应急管理,科学制定预案。凡发现食品安全事故苗头的,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食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