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近年来查处的公务接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24.03.2014  14:23

  令行禁止,违规必惩。《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是任何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不得触碰的“高压线”。记者梳理了《办法》中的各项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查找出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大吃大喝、公款娱乐

  2013年7月3日,达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承述和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玲等人出差回到达县,谢承述要求达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成元安排用餐。唐成元将谢承述、刘玲一行安排在达县某酒楼用餐,席间喝了两瓶茅台酒。饭后,唐成元又安排谢承述、刘玲等人至达县某娱乐会所唱歌、喝酒,以上共计消费公款5700余元。8月,达州市纪委对谢承述、刘玲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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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可以安排桌餐或者自助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典型案例二:

  接受宴请、收受礼金

  2012年12月8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蒋斌带领处内职工及部分家属到某参保单位所属安县罗浮山培训基地住宿和就餐,未支付费用。同月10日至24日,该处在举办业务培训期间,收受承办单位所送礼金1.4万元。2013年6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调查后,该厅党组决定免去蒋斌省社保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职务,并予以诫勉谈话;在罗浮山培训基地所消费的6600元由蒋斌等个人支付;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办法点击:

  公务接待中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或者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原标题:公务接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拉响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