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一起非法伪造销售特种作业操作证案件

17.10.2016  10:34

  近日,省安全监管局配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伪造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案件。

  国家规定了电工、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等十大类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为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而实际上,这些持有被查处的这家单位办理的各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均未经过相关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已构成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外这家单位非法印制、伪造、销售这些证件也已构成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下一步,省安全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执法专项检查,严格审查甄别证件的真假,对非法伪造使用假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贯,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完善全省安全培训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