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动卫所督查县区畜禽产品检疫和风险排查工作

13.07.2015  13:45

  为了认真落实《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产品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业函【2015】340号文件及孙洪方局长的紧急批示精神,7月6日至7月9日,广元市动卫所成立督查组到苍溪县、旺苍县、利州区等地督查畜禽产品检疫工作及风险排查工作。

  督查组以冻库排查为重中之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畜禽产品检疫及风险排查工作。一是检查冻库检验证章标识的管理和使用,主要是检查动物产品检验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大小标识是否张贴齐全;二是翻库清理过期变质畜禽产品,主要查看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三是查看冻库业主建立的台账,主要是查看来货和出货情况;四是查看分销畜禽产品的检疫监管,主要检查冻库业主的申报情况和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

  通过督查发现,各县区对畜禽产品检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了属地管理职责,对畜禽屠宰及冷库等重点环节监管到位,未发现“僵尸肉”流入我市,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也发现了冻库业主台账建立不规范,小标识张贴不齐全,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畜禽产品检疫职责;二是加强畜禽屠宰及冻库等重点环节监管,开展风险排查,每个冻库都要监管到位。(一)排查检疫证章和标识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将空章和标识交由屠宰企业自行出具和粘贴;(二)全面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排查屠宰企业和第三方畜禽产品冷冻库,清理过期畜产品。(三)全面排查是屠宰黑窝点,严禁病害和死因不明畜禽产品进入冷冻库或流入市场;(四)全面加强分销畜禽产品检疫监管,严格执行分销畜禽产品申报检疫制度;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与公安、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执法,保障确保畜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