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214人 挽回损失3.06亿
24.02.2017 10:05
本文来源: 机关党建
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作为非试点地区,我省的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否有所调整?2月21日,在成都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释放明确信号——全省检察机关要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打虎”“拍蝇”,贪渎并查。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改革当前,检察职能的调整变化,更加检验检察战线的政治态度、责任担当。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会议指出,我省作为非试点地区,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前,要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坚持“打虎”“拍蝇”,贪渎并查。要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政策落地、惠及人民群众。各地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查办工作,突出查办权力寻租、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惠民、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普遍性、趋势性问题的调研分析。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题预防,协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21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48人、渎职侵权犯罪46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3.06亿元。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35人(含厅级20人)。开展重点领域查办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产权交易、工程建设、土地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570人。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查办490人。查办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239人。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办背后的渎职犯罪41人。
本文来源: 机关党建
24.02.201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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