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商场应急消防柜内瓶装水过期 物业:火灾时浇湿毛巾用

03.06.2014  20:2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见习记者 李天琪)“应急柜里的瓶装水都过期10个月了,应急的‘救命水’被饮用会不会变成‘有害水’呢?”今(3)日,热心市民李先生给本网打来热线电话称,成都市金牛万达广场内消防应急柜中的瓶装水过期了,瓶盖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9月2日,按照瓶身上标注的保质期一年来算,已经过期了10个月。记者来到金牛万达广场内看到,消防应急柜中的瓶装水确实存在过期的问题。商场物业部王经理表示,柜中的瓶装水不是做饮用之用,而是方便市民如遇火灾,可以迅速用肘部击碎玻璃,取用瓶装水倒在毛巾上,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逃离火灾现场之用。

        柜内瓶装水喝不得 仅做淋湿毛巾捂口鼻与浇灭烟头之用

        在商场一楼的的公共通道内,一个高约120公分、长约80公分的消防应急柜立在一边,玻璃柜门上写着红色的“消防应急柜”五个字。柜子分为三层,最上一层摆放了五组口哨和手电筒,中间一层是五个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最下一层放着五组瓶装水和白色毛巾。记者弯下腰看到,有一瓶口生产日期朝向外的瓶装水显示为2012年9月2日生产,瓶身的保质期标注为一年。

        这过期了10个月的瓶装水为何还摆放在消防应急柜之中呢?“这个瓶装水不是用来喝的,是遇到突发情况时取用,淋湿毛巾捂住口鼻,或者浇灭商场内可能引发火灾的烟头用的。”成都金牛万达广场物业部王经理说。

        据他介绍,为了使顾客和商场员工在遇到火灾时能够自救,商场在负2楼至4楼以及商场办公区域一共设置了20个消防应急柜,购物区内每层设置3个。柜子中配备有遇到火灾可以进行自救的各种器材,例如手电筒可以在失去电力供应时照明,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可以让人保持呼吸通畅。放在柜子中瓶装水的主要作用是配合放在瓶装水之后的小毛巾之用,在发生火灾时浇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人员在逃离现场时被高温气体灼伤呼吸道。

        另外王经理表示,虽然是无烟商场,但仍有个别顾客在商场内吸烟,在烟头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下,用少量的水熄灭烟头比用干粉灭火器的效果更好,如果此时使用水流量大的消防栓灭火恐不合适。

        “在那种危机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想到去喝消防应急柜里的瓶装水吧,我们的确没有想到过有顾客会产生这样的解读,瓶装的水比外面景观喷泉的水肯定干净很多。”王经理说。他认为,即使瓶装水过期,在火灾情况下倾倒在毛巾上捂住口鼻对人不会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