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胜赴攀枝花开展煤矿“依法办矿、依法治矿”谈心对话活动

12.12.2014  13:41

    12月10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巡视员罗定胜率煤监局二处监察专员顾春阳在攀枝花市盐边县开展“依法办矿、依法治矿”谈心对话活动。

      会上集中组织观看了吉林八宝煤业“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云南下海子煤矿“4.7”重大水害事故警示教育片。参会的煤矿企业业主和矿长围绕“依法办矿、依法治矿”、煤矿“四化”建设、企业当前困境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刻吸取“他地他人”事故教训,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并作互动解答后,罗定胜介绍了此次谈心对话活动的背景,通报了当前全国及四川省煤炭市场宏观形势和煤炭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他强调,在当前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办矿标准不断提高、事故追责越来越严厉等严峻形势下,煤矿企业要想生存的出路无外乎两条,一是断臂求生,主动退出,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否则,就是坐以待毙,死路一条。

      罗定胜在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后要求,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守底线。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办矿的最高位置、作为底线坚守。二是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各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和矿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确保煤矿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要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三是必须强化基础、狠抓现场管理。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盐边县分管副县长苟军在会上汇报了该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就贯彻落实好罗定胜要求作了表态发言。

      四川煤监局攀西监察分局负责人、攀枝花市安全监管局及盐边县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盐边县17个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控制人)和矿长,产煤乡镇分管负责人及安办主任等参加了谈心对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