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提起上诉 将很快进入二审程序
2月18日,被告林森浩在市二中院的庭审现场。新华社 图
昨日上午,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复旦校园投毒凶手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意味着,该案很快将进入二审程序。对于上诉的具体内容,该律师不愿透露。
去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在中山医院去世,死因初步断定为急性肝功能衰竭。警方表示,在黄洋宿舍饮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去年11月27日,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承认投毒但表示并非故意杀人,而只是愚人节的玩笑。
今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判决,二中院不认可林森浩愚人节玩笑的辩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天,被害人黄洋的父亲表示对此判决满意,希望儿子可以安息;而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则当即表示要上诉。当天下午,林尊耀与上述律师商谈3个多小时后,最终签订了二审代理协议书。但根据中国法律,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满,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提起上诉。林森浩作为一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父亲上诉的意志并不能代替林森浩本人。
该律师表示,代理案件后两次会见了林森浩。前天,林森浩明确表示提起上诉,并在上诉状上签字。昨日上午,该律师将上诉状提交二中院,提请上诉。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在一审判决后10日内,被告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于昨日距离一审判决不满10日,林森浩的上诉当然生效,因此不出意外,上海市高院不日将对该案进行二审。
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相应时间内依法提起上诉,法院必须进行二审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因此,中国法律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也就是说,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当然若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情况并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