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四川开展为期8月的"林地行动"

11.06.2015  16:10

    新华网四川频道6月11日电(记者 周相吉)四川省的林地、森林面积位居全国前列,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核心区。为了遏制矿产、房地产、水电开发等建设中非法占用、毁坏林地行为,该省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保护国土生态安全。

    1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等部门就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行动进行了工作部署,并公布行动中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的14起案件。案件包括矿业、水电、旅游开发等涉及到的非法占用林地。“对挂牌案件,将采取异地用警、专案专办等方式进行。”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范成绪说。

    范成绪表示,“林地行动”将重点打击在采矿、采砂、采石、房地产开发、水电开发等建设开发中发生的非法占用、毁坏林地行为,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区域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行为,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涉及的相关职务犯罪行为。

    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说,这是一场攻坚战,当前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处于高发期,“生态安全压力十分巨大。”据介绍,一些地方擅自在林地上采矿、采石、采砂、采土,造成森林植被和山体的严重破坏;一些地方以搞旅游开发为名,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里面乱修乱建;有的地方在城镇扩建、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中,违法违规圈占大量林地,甚至还弄虚作假,在用地审批中隐瞒林地;有的地方政府以保护招商引资项目为由,阻挠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执法,致使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长期得不到查处,甚至还继续破坏更多的林地。

    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马平说,面对当前林地保护管理的严峻形势,公、检、法、林四家联合开展了这次“林地行动”,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创新保护管理方式,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高现代治理能力。

    据悉,该专项行动从5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四川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至6月10日,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行动已全面进入集中打击阶段。该省各级人民法院将加强审判力量,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分子惩戒力度,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涉及的职务犯罪。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是全国生态建设的核心区。该省林地面积3.6亿亩、森林面积2.6亿亩、森林蓄积17.1亿立方米,分别居全国第3位、第4位和第3位;森林覆盖率35.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已发现陆生脊椎动物千余种,高等植物万余种,是我国乃至世界极其珍贵的生物基因库。四川的名片大熊猫,更是成为了世界野生动物保护的标志性物种。马平说,四川的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直接关系着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和四川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