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威远县被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县”

09.10.2015  13:36

  经县政府申请,内江市林业局遴选推荐,省林业厅研究批准,9月25日省林业厅发文(  川林改函[2015]895号)将威远县确定为“四川省第二批经济林(果)权抵押贷款试点县”。

  威远县将借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试点县的契机,通过发放《经济林木(果)权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效率,加强农林、国土、财政、金融系统的合作,更好地完成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盘活林业资产,撬动社会商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威远县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促进林业生产和再生产,提高林业产值,有效增加林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