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领导来渠调研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

10.04.2017  21:15

  4月6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绪科率队深入 渠县 视察调研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斌、副主任周泽烂,副县长李鸿杰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城东派出所、有庆派出所,实地查看了两所办公办案环境,详细了解了检察机关在派出所所设侦查监督联络室的运行情况,充分肯定了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

  随后,调研组在县检察院视察了办案中心和“两法衔接”平台建设,组织召开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调研组对该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拓展侦查监督范围、两法衔接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

  陈绪科指出, 渠县 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定位准确,班子队伍团结有力,工作作风务实,成绩值得肯定,亮点很多,可喜可贺。同时就下一步侦查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以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引领,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突出履行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树立监督权威,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确保监督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要加大侦监员额检察官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提高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三是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要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协调、配合,拓展监督空间,真正做到事前监督重心前移,事中监督清楚明了,事后监督客观公正。四是进一步展现监督效果。要充分利用检察职能加强侦查监督和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既要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放纵犯罪问题,又要监督和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权。五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检察机关与人大常委会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开展工作,其责任与目标具有一致性,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要寓监督与支持之中,寓支持与监督之中,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工作,使之形成合力,将检察工作推上新台阶。(魏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