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来川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调研
黑熊伤人毁物谁来补偿 又咋补偿
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伤人毁物谁来补偿又如何补偿?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重点保护动物如何规范?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适用范围如何界定?一系列问题长期被社会关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近日率队来四川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调研。2月19日,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会议。
四川地处长江中上游,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地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多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走出了一条依法保护、科学利用的新路径。目前,我省已建立123个林业系统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和自然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达725万公顷,近90%的珍稀野生物种和95%以上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据介绍,198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两次修正。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并随后向公开征求意见。
在座谈会上,省林业厅、环保厅和省水产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科研机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各方面的专家介绍了我省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情况,指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家认为,现行的法律是在计划经济历史背景下制定的,其保护理念及管理内容、手段和力度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野生动物利用、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栖息地保护等问题长期被社会关注,但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支撑。与会同志就草案中的具体条款和热点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四川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成效明显。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青山绿水,就是保护可持续性发展。要坚定信心,敢于担当,总结经验,创新发展,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调研组此前已先后前往广元、都江堰等地实地调研,了解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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