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2条”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

20.10.2014  10:18

  ——解读《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吴亚飞 本报记者 董世梅 李龙俊

  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22条”对实体经济企业有哪些利好?本报记者采访了企业、专家和参与文件起草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相关负责人。

   问题导向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有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在省内成功实施转化的,根据产出效率,按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合同交易额的10%以内给予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在省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

  看到“22条”的第一条,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李朝阳显得很兴奋。

  “我们刚研发成功可调光衰减器芯片板,获得发明专利填补了国内空白,说不定能获得资金支持。”李朝阳认为,“如此大力度支持企业创新,让新兴产业的企业很受鼓舞。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在“22条”中占据前三条的位置。“这个文件更着力于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参与文件起草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问题为导向,“22条”的出台不仅积极回应当前中小微企业在成本、融资、市场等方面诉求,更着力支持企业加强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进实体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文件统筹了我省今年出台的相关“稳增长”措施,同时注重借鉴江西、重庆、安徽、黑龙江等省市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了精准调控的要求,紧紧抓住实体经济企业发展这个根本。

  例如,“22条”提出,“对企业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且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省内首台(套)装备应用产品,一次性给予购买应用单位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