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出台“33条措施”确保脱贫攻坚首战必胜

26.09.2016  14:08

 

  9月23日,广元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评估检查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超常推进脱贫攻坚三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确保脱贫攻坚首战必胜。根据《措施》要求,当地各贫困区县、行业扶贫部门、驻村帮扶部门脱贫任务不达标,一把手将遭免职处理。

措施》第32条规定,对完不成当年脱贫攻坚任务,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对县区党政、行业扶贫部门、驻村帮扶部门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乃至免职等组织处理。

此外,《措施》还从实施挂图作战、优化建房审批、严控就医自费比例、落实控辍保学、发展集体经济、整合培训资源、统筹整合资金、培育文明乡风、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加大奖惩激励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措施均针对当前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实用性强。针对贫困户看病难,《措施》第9条规定严控自付费用,从本月起,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推行在医院结算窗口“一站式”报账,确保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慢性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措施》第5条规定,以灾后重建的有效机制和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贫困户农房建设,提出优化建卡贫困户住房审批程序,实行部门并联作战、一张表集中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贫困户建房,修建乡村道路、文化室、卫生室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特事特许的原则予以支持。

资金整合方面,《措施》19条规定,清理到县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今年的涉农资金于9月底前整合到位。

33条措施坚持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性强,出台这些措施,就是要以超常的态度推动脱贫攻坚,确保脱贫攻坚首战必胜。”广元市委副书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冯磊说。(郭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