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出台20条措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7.12.2018  12:03

日前,成都市工商局正式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成都市民营经济创造力和活力,支持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条》每条都是“干货”,内容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保护企业创新权益等领域。

 

登记更轻松 注销更便利

 

成都首批纳入“政银合作”业务银行网点共101个

 

“《二十条》的出台,经过了长达数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今年7月,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深度开展蹲点调研的工作要求,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了“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先后走访3000余户企业,紧紧围绕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新经济企业,积极调研阻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为研究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调研中,企业反映最多的问题集中在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更科学完善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二十条》在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方面,“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结时限,通过让数据‘网上行’,让群众少跑路,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据悉,《二十条》包括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广小微企业集群登记模式,推行商事主体“容缺登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登记条件,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允许申请人做出按期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登记机关可先予办理企业登记。

 

目前,我局与全市8家银行机构签署了‘工商注册登记业务全程电子化合作协议’。创业者可就近选择到开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在工商登记专区的自助设备上完成身份验证并依照全程网上登记流程提交相关业务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和政府部门‘不见一次面’,就可完成整个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据介绍,全市首批纳入“政银合作”业务的银行网点共有101个。

 

企业准入的大门好进了,退出的大门也要畅通起来。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都纳入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范围,过去注销登记程序繁琐、提交材料多、办理时限长等企业退出的“瓶颈”将正式成为历史。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进一步压缩为20天的基础上,还将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企业仍可以依程序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监管智慧化 企业经营权更加自主

 

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影响

 

据悉,为了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二十条》推出多项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影响。比如,依托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牵头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抽查频次,避免频繁、多头执法扰企;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同时,指导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并进行公示,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可通过工商窗口提交书面信用承诺书,也可自行登录成都信用网提交信用承诺书,或者在企业门户网站、经营现场公示信用承诺书。对守信企业,主动进行信用承诺、履行承诺的情况将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信用分类监管、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该负责人介绍。

 

建立侵权查处快处机制 保护企业创新权益

 

在市场竞争中,商标的作用日趋凸显。“自2016年11月初,设在天府新区政务中心的成都商标受理处启动以来,申请商标注册不需要长途奔波到北京或者找商标代理机构,大幅降低了成都市企业的办理成本,为企业商标确权、保护赢得了宝贵时间。”该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的需求,《二十条》强调,将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在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再设立一个商标受理窗口,帮助支持和指导更多企业加强商标保护,提升品牌价值。

 

商标品牌的保护是民营企业关心的热点。《二十条》明确,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力争案件办结时间缩短30%;建立“维权服务专家库”,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处置恶意抢注、网络市场侵权假冒、海外维权等难题。

 

实施包容审慎执法 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

 

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优秀企业能发展壮大的沃土。该负责人表示,《二十条》从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大力开展反垄断治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方面,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底完成自查,坚决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

 

据悉,成都市工商局还将加强对各种垄断行为的治理: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对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特别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增加民营企业经营负担的行为;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毁谤、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商业标识、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的保护。

 

包容审慎”将成为行政执法的新模式。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初次违法且有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

 

实施梯度培育 力促新经济企业发展壮大

 

在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每年遴选一批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实行动态跟踪重点服务”。为服务新经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二十条》明确提出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新经济民营企业,支持其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申请登记为企业经营范围。

 

据介绍,市工商局在今年初就出台了《成都市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2017)版》和《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新经济企业注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等方面,结合工商部门职能,制定了一系列创新的扶持政策、措施。下一步,将探索建立新经济企业标识制度和动态调整发布机制,做好新经济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的精准服务,为新经济生态圈的迅速有序发展提供了多维度的政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