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8个方面26条措施 全力推进工商扶贫工作

21.08.2015  18:32
  为切实落实好省委关于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要求,省工商局结合职能,出台了8个方面26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推进工商扶贫工作,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在创业脱贫方面,省工商局基本上砍掉了所有工商登记的门槛,为创客进一步松绑解缚。

  企业名称核准更加宽松

  以前,很多企业成立以后,由于股东变更、广告宣传等等原因需要更名,但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此次《措施》中明确提出,“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1年内,有特殊原因允许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在6个月保留期内,允许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调整登记机关、注册资本等事项”,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便利。据省工商局企业处负责人介绍,“特殊原因”由登记机关自由裁量,不作硬性规定。原来该项优惠政策只针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区域的企业,文件出台后,全省所有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该项优惠政策的红利了。

  此外,《措施》还规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的,原则上准予保留原字号名称;支持企业突出品牌、行业特点,允许贫困地区企业申请将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置于字号(商号)之后或组织形式之前。企业名称核准更加宽松。

  允许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

  为有效降低企业的创业成本,破解初创难题,《措施》提出,对物业所有人暂无法提交产权证明的房屋作为生产经营性用房的,经当地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同意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分离登记,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两个以上企业主体的住所(生产场所);允许“一照多址”,企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并属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鼓励企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措施》放宽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允许贫困地区企业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超出隶属主体企业经营范围,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除外。也就是说,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均可由所隶属企业直接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含外资审批),无需先办理隶属主体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此外,《措施》支持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林权、股权投资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可有效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加大企业的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

  出实招 缓解贫困地区“办照难”问题

  由于我省地域广阔,基层工商所管辖范围大,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办理营业执照要“翻山越岭”,“办照难”一直是偏远山区和农村存在的问题。有的来回需要一整天的时间。如果资料准备不齐全,这一趟就白跑了。

  针对这一问题,《措施》提出,基层工商所在边远山区、偏远农村开展移动办照工作,主要办理内容为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营业执照打印等业务。积极推广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选择办事群众易于集中的时间、地点提供便民服务,偏远贫困地区工商工作人员可轮流到场镇驻点提供便民服务。

  据了解,泸州、内江等地基层工商部门已经开始实施移动办照和预约办照等便民措施,他们依托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等为群众提供工商登记服务,有的还提供主动上门送照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实施商标战略   促进农民增收

  为充分发挥农村地理资源优势,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措施》明确支持贫困地区商标品牌创建工作,通过挖掘特色农牧业、特色农产品、特色食品、乡村旅游业等,指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实现发展增收。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认定驰(著)名商标的支持力度,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同时,加大对扶贫地区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支持其纳入保名优企业、保知名品牌“双保”目录,确保当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贫困地区维权将实现“村村通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消费维权难问题,《措施》提出,将继续健全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在贫困地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实施贫困地区维权联络站“村村通”工程,畅通诉求渠道,力争实现消费维权不出村的目标。同时,针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消费特点,重点抽检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领域商品质量;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做好“诉转案”工作,综合分析12315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等数据,排查发现违法线索。(撰稿:冯莉枝、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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