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17条措施促进消费增长

09.06.2014  17:44

  今年来,受多重叠加因素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大幅回落,消费稳增长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消费止滑提速,确保全年经济健康发展,6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促进消费增长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17条措施促进消费增长。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一个重要的内容是着力破解瓶颈制约,为全市消费稳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制定区域商贸物流规划。按照巴中在川东北经济区及秦巴山片区的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立足区域、产业、项目支撑,科学制定商贸物流规划。

  二是完善市域商业网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和四级新型城镇体系规划,以“一主、三副、六廊、九节点”的空间结构布局,加快建设全市重点商业网点体系。“一主”,即把巴城建成市域商业中心;“三副”,即把平昌、通江、南江三县城建成市域三个副中心;“六廊”,即依托巴广、成巴、巴陕、巴达、渝广巴、绵巴万六条高速公路,推动沿线乡镇打破行政界线,促进农商对接,连片发展,建成全市五大商贸活跃的经济走廊;“九节点”,即以8个重点镇和1个统筹城乡试点镇为重要节点,辐射带动一般乡镇和“巴山新居”中心村。

  三是完成主城区业态规划。按照巴城“一城三区”规划要求,科学确定巴州城区、巴中经济开发区、恩阳城区三大组团的商贸服务业功能分工,凸显组团优势,实现错位协同发展。

  四是实施“小进限”工程。对全市批、零、住、餐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凡达到限额标准的,抓紧申报进入国家统计名录库,做到应统尽统。加大对新进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微小企业发展壮大。2014年全市新培育限额以上企业确保50户、力争100户。

  五是实施“个转企”工程。引导和支持上规模、上档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给予重点项目扶持,年内力争完成50户个体和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企业。

  六是实施“引名企”工程。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省内10强的大型连锁企业、生产企业到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抓紧促进法国欧尚、中影集团、居然之家、成都海宁皮革城以及大众、起亚4S店等企业招引落地工作。

  七是狠抓竣工项目运营。加快今年竣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督促企业抢时间、赶进度,力争早竣工、早运营,形成新的消费载体。确保盘兴中国西部物流园(一期)5万平方米市场、费尔顿酒店、名都国际饭店10月开业,巴中经济开发区机电专业市场一期、星级酒店年底前开业。

  八是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加大商贸流通70个重点项目推进力度,24个省、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05亿元。西部国际商贸城(二期)、盘兴中国西部物流园、容邦国际商业综合体、平昌川东北国际物流中心、平昌两江商贸园、南江泰丰川陕渝现代商贸物流园、南江红叶商业城市综合体、通江亿品家居商贸城等重大项目,要按照计划进度加快推进。

  九是强力催生新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企业培育,重点做好中国西部茶市、秦巴核桃市场等重点专业市场,“巴适巴适”特色农产品旗舰店和展销体系,Spar购物广场、中影集团文化娱乐综合体等项目,“巴中名吃”一条街等特色街区,重点镇(试点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的落地工作。

  十是改造提升传统消费。各县(区)要积极组织限额以上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销活动。顺应产业融合、体验经济的趋势,坚持商旅、文商等互动,务实举办展销节会,开展“巴中名餐”、“巴中名厨”、“巴中名小吃”推介活动,营造消费热点,满足城乡居民需求提升,扩大消费规模。

  十一是积极发展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完成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网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积极发展汽车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新兴生活性服务业,科技服务、法律会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教育服务、会展服务、信息服务、信用消费等公共性服务业。大力促进绿色、循环消费,完善收旧售新、旧货流通、废旧回收等循环流通网络。

  十二是活跃农村市场。以“巴山新居”为载体,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创新乡村消费新模式。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巴山新居”中心村、聚居点发展便民超市。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工程,推进农产品直销、配送和订单生产。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休闲旅游,通过“农家乐”、“农家菜”、山地运动、田园骑游等消费形式吸引城市消费群体到农村消费,推动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等向农村延伸。

  十三是开拓外销市场。按照省政府“三大活动”总体部署,积极争取省级促进资金,并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推介“巴食巴适”区域性公共品牌,精心组织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促进企业走出去,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四是完善激励政策。全面兑现落实《巴中市商贸流通业发展鼓励扶持办法》。对转入法人企业的限额以上“个体”经营单位,每户给予1万元的奖励并根据其行业情况给予相关项目支持。对年销售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5%的批发、零售限额以上企业,每户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且增速超过30%的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参加省政府"三大活动"的企业,按照参加市内、省内、省外、国外展会分别每次给予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的补贴。年终对促进消费完成得好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十五是健全推进机制。市里成立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构建促进消费的工作机制。

  十六是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全面履行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增添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消费工作目标任务。

  十七是加强目标督察。将商贸企业培育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