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促进消费28条措施 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
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提升消费能力,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培育消费热点,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共享消费
规范消费环境,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12月12日,成都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进行解读。《意见》从消费能力提振、消费市场繁荣、消费环境优化和消费市场监管4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旨在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意见》自明年起实施,有效期2年。
提升消费能力,首先从“钱袋子”入手。为了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成都将健全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针对农村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和市场,成都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农村产权有序进入市场;完善农村征地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收益共享机制。
未来一段时间,成都将从需求供给两端发力,培育消费热点。比如,增加文化服务供给,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文创中心,成都将加快杜甫千诗碑、金沙演艺综合体、成都城市音乐厅和成都画院画家工作室等项目的建设。同时,成都还提出将扩大绿色消费需求,推广低耗材、低排放、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消费;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共享消费。
繁荣的消费市场,还需要良好的消费环境作支撑。以房地产市场为例,成都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否则依法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同时,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