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4条意见加强节约集约用地

08.10.2014  13:11
核心提示:在强化规划计划引领控制方面,《意见》指出,要从严调控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从强化规划计划引领控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4个方面出台14条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出部署。       在强化规划计划引领控制方面,《意见》指出,要从严调控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城市建设应当避免占用优质耕地、天然林地和公益林地。地方政府为实施城乡规划,可依法收回调整已出让的土地。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居民点整合撤并和小城镇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