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政制定40条具体措施 细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03.02.2020  20:01

  新华网成都2月3日电(李洁)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10个方面制定40项具体举措,细化落实全省各类民政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提到,要加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以及老年大学、民政学校等教学机构的疫情防控力度。

  老年人和儿童免疫力较低,更需要做好防护工作。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一律不接待走访、慰问、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和不接待外来人员和志愿服务;取消集体活动,不组织外出活动。老年大学、民政学校等教学机构各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及时进行全面整理和消毒。

  关于婚丧嫁娶等各类群众聚集性活动开展,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机关积极采取电话、网络方式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尽量减少当事人在登记机关的逗留时间,避免“扎堆登记”;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劝导遗属严格控制参加守灵人员数量,除开展新安葬服务外,各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暂停一切实地祭扫活动。

  同时,四川省民政厅还提到要发挥群众自治力量,推行群防自治,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发挥村(居)民小组长、网格管理员、院落楼栋长、物管企业、驻区单位等的作用,开展重点人员排查。

  此外,四川省民政系统切实加强与卫健、公安、文旅、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实时掌握和通报疫情状况,落实防治要求,增强防疫工作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徐梦帆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