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五组赴宜宾市开展检查

12.06.2018  22:52

一步一步走好脱贫攻坚之路

 

 

 

  6月6日至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率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第五组赴宜宾市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分为暗访和明查,来到宜宾市兴文县、珙县的贫困村,与贫困户和已脱贫的群众交流,听取汇报、座谈等。

  检查组认为,宜宾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扶贫开发条例,自觉把脱贫攻坚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市头等大事来抓,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依据地方资源,发展地方产业,形成产业支撑,助推脱贫攻坚,高频率的研究部署、高密度的督查督导、高质量的完成了目标任务。2014年-2017年实现精准减贫28.7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74%,全市贫困发生率降至2.2%,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

 

 

  检查组指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规范脱贫攻坚工作起了重大作用,要加大宣传教育,宣讲好《条例》;要巩固脱贫成果,扶“”与扶“”相结合;要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加大对《条例》实施的监督力度,坚持依法监督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将已经取得的成果巩固下去,保持下去,一步一步走好脱贫攻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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