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被纳入2017年四川十大法治宣传事件

16.02.2017  18:05

近日,省依法治省办、司法厅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纳入2017年四川省十大法治宣传事件。

三小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保证“三小条例”全面、正确地实施是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2月7日,省局与省依法治省办、省食安办、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三小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确定省直相关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三小条例”的内容进行宣传解答;倡导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中心组等会前学法中开展一次“三小条例”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要求市(州)依法治市(州)办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采取“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和部门依法治理目标考核;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网站、办公场所等地对《条例》进行宣传,要对执法人员、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条例》学习培训,要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