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20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16.01.2019  00:20
试点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全面开展“春雷行动”、帮助民企解决“融资难”……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围绕5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下决心助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意见充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全方位、多举措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四川省民营办副主任田培友介绍,为深入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充分了解民企发展“瓶颈”以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理念、市场准入环境、企业面临的负担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推动全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民营企业入市发展才能更高效。《意见》明确,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实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企业开办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省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在部分地区试点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将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推广小微企业集群登记。针对食品经营行业,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所有审批项目下放到区县,方便办事群众。针对药品市场,将优化药品注册核查许可程序,优化调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审批流程,推进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等。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意见》提出,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民间资本进入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以“春雷行动”为契机,重点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打击通过非法会销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此外,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负担越小,在竞争激烈的大环境民营企业才能“轻装上阵”。为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意见》提出,严格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价格收费举报投诉做到有案必查、有线索必查。围绕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保障相关减免、优惠、降费政策落实。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农专社营业执照遗失补办不再登报公示,减轻个私主体相关登记负担。
此外,为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意见》明确,支持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民营企业开拓网络市场;提高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创新水平,以品牌为引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连锁经营拓展市场;支持民营医药企业发展,推动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构建银企对接平台,畅通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自主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守信贷”业务,为“守重”民营企业提供无需抵押、便捷高效的信用贷款服务。